为真实记录影响中国宪法进程的重大事件,增进学术交流,提升中国宪法学研究水平,弘扬宪法精神,推动中国宪法事业的稳步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自2006年起每年联合部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举办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选活动。
2020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发布“2020年度十大宪法事例评选活动通知”。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推荐了宪法事例五十多件(重复除外),产生了数万字推荐意见。12月24日,研究中心召开初评会,选出候选事例二十件,并通过明德公法公众号开展网络投票。12月31日,研究中心召开终评会,依照程序决选出十大事例。2021年1月2日下午,2020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暨研讨会在腾讯会议正式召开。
1.学术性50%。入选事例应涉及到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问题,具有较强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价值。
2.影响性25%。入选事例应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能够引起普遍社会关注。
2020年6月,山东冠县农家女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学的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且引发类似案例被不断曝光。7月2日,教育部在其官网发布了题为《最高标准 最严举措 全力以赴做好2020年高考工作》的通报文章,其中针对公众关心的“冒名顶替”问题,专门作出了严肃表态。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冒名顶替他人高等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和就业安置待遇认定为犯罪。
11月23日,湖北宜昌一老人冒雨用现金交医保被拒引发关注。宜昌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老人“不收现金,要么告诉亲戚,要么你自己在手机上支付”。此事被报道后,“老人是否被科技边缘化”的问题引发热议。智能科技时代,我们习以为常的科技生活和数字福利,却往往是老人这一群体面临的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2020年1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就逐步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作出部署。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也是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内容。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首次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这次发布的十个案例包括行政处罚与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适用、依法惩罚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妇联组织或村委会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行动不便当事人申请、破除对未成年人进行打骂教育的陋习、探索学校对发现家庭暴力的作用、同居关系及离婚后的暴力防治、放宽申请人举证标准、精神暴力适用情形、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基于家庭暴力而变更直接抚养关系等多个方面。
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涉及的有关问题作出系统规定。《意见》明确,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意见》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在防卫时间判断上不苛求防卫人的人性化规定成为本次新规的一大亮点。由此引发的个体生命权及其宪法保护问题值得进一步加以思考。
2020年8月8日,国旗法修正草案和国徽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涉及增加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场合,规范国旗、国徽的使用,强化国旗宣传教育等多个角度,国家标志制度有望加强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格外的重视国家仪典、国家标志方面的立法,相继制定国歌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重要法律,修改国旗法、国徽法,完善国家标志制度,有利于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11月,杭州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人脸识别禁止性条款的地方立法——《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新增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保障业主对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权”。这是全国首部将小区人脸识别纳入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自去年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以来,个人隐私信息保护进一步受到大家重视。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目前正在审议中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法(草案)》也对处理包括人脸等个人生物特征在内的敏感个人隐私信息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前提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隐私信息,并在事前进行风险评估。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指出,鉴于近期以来发生新冠肺炎的重大疫情,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适当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决定。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发布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2日召开。5月22日至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召开。
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有关规定法律。2020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区有关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有力地保持了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合法权益。香港国安法堵住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制度漏洞,它的实施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完善,使“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进入了新里程。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备极其重大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们国家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同时,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居住权制度等内容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
2020年初,一场新冠疫情席卷举国上下。疫情防控迅速成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习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如何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践行习法治思想,使得各项工作措施恪守法治轨道,值得从宪法学上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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