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集中利用100天左右时间,通过深入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危大工程依规定编制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突出对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拆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开展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安全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编制。危大工程安全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不是满足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等。
(二)安全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实施。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依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实施工程单位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监督监测;是否依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等。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建设、监理单位履责。建筑设计企业是否按规定支付危大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措施费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现场监理,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即日起至8月31日,坚持边自查、边督查、边整改,把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执法查处贯穿全过程,治标兼治本,形成市区联动的合力,着重抓好责任落实、措施落地,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区县、开发区住建局要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将辖区内危大工程进行登记建档并实时更新;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对危大工程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清零销号,坚决杜绝安全检查“一查了之”“一罚了之”、以罚代管,切实做到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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