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结算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厦建筑〔2022〕39号)文件,主体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实施过程结算补充协议。
过程结算节点划分为桩基础工程(桩基、土石方、基坑支护)、地下室砼结构工程、上部主体砼结构工程、幕墙工程四个节点。
桩基工程过程结算,经市造价站多次协调,先行办理了达成一致意见部分的桩基础工程的过程结算,审核金额1.3亿元。合同外签证增加造价608.41万元。
地下室砼结构工程过程结算,审核金额1.1亿元,其中合同外签证增加造价399.97万元。
上部主体砼结构工程过程结算,审核金额0.82亿元,合同外签证涉及后续节点交集,留置到后续结算节点办理。
截至2023年初,已经完成了三个节点的过程结算。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分段进行结算,相当于“干一段结算一段”,全过程对项目造价来管理。已完成的节点结算,在竣工结算中不重新计量和计价,将有效缩短竣工结算时间。
在过程结算款大多数都用在支付施工材料设备、人工工资(专户)等费用,缓解实施工程单位金钱上的压力,有效推进项目的进度。如桩基工程双方将存在争议部分搁置,暂按合同工程量办理桩基础工程的桩基部分过程结算,考虑春节因素,施工节点及时结算,保障了农民工资的及时发放,维护社会稳定,顺利推进项目建设。
引进了专业咨询单位,参与全过程造价咨询。对造价从业人员提出更高要求,有利于提升人员专业技能和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进一步提升咨询行业执业水平。
可细化进度款拨付管理,在统计进度款同时统计节点的已完工程量及相应的合同外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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